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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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省检察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这是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三年行动的宣言书和行动指南,在社会各界引起了热烈反响。从4月23日起,辽宁检察新媒体推出【代表委员话检察】专栏,倾听他们的建议与期待。
▲安全,省政协委员,大连荣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外卖配送员
我是第十三届省政协委员,也是省检察院首批聘任上岗的公益诉讼“益心为公”志愿者。作为志愿者,我始终关注着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发展。近年来,大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大连发展大局,聚焦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以“争创一流业绩,奋力走在前列”为目标,担当作为、提升质效,勇做辽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排头兵”和“跳高队”。2起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22起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守护绿水青山,在公益诉讼上内外双向发力”被评为市级“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事”。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以“公益诉讼+网格”工作模式,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益保护问题,精准把脉群众“急难愁盼”公益损害问题,助力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禁渔期非法捕捞”“畜禽养殖环境污染”“保护黑土地守护大粮仓”等专项监督活动,清理各类生活垃圾3万余吨、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10余公里,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578吨,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把办实事常态化。办理了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如邹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超市散装食品不规范销售公益诉讼案;同时两级检察院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办理的某涉军环保公益诉讼案件被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法律监督公信力得到彰显,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提升。
➤延伸检察工作触角,不断深化溯源治理。
秉持“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通过开展类案监督、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打好案后治理“主动仗”。如大连市检察院针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人员未严格落实从业禁止规定的公益损害问题,开展类案监督,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沙河口区检察院针对辖区燃气安全隐患问题,除了以“我管”促“都管”,协同多家监管单位积极整改之外,又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把好源头关。长兴岛检察院对近五年来制发的33份关于垃圾清理类问题检察建议书进行梳理、研究的基础上,对区长兴岛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生活、建筑垃圾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撰写了《关于垃圾问题的调研报告 》(以下简称《调研报告》)呈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得到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以协同共治为目标,汇聚公益保护多方合力。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职能+跨区域”沟通协作机制。强化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制定内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刑检、民行等与公益诉讼部门在线索发现与移送、调查取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持续丰富“检察+”协作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先后与市河长办、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公益保护合力。探索跨区域协作,破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难题。通过与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地检察机关建立辽东湾野生动物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切实保护辽东湾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不断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通过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召开公益问需座谈会、检校合作、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平台建设等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到办案之中,把公益诉讼检察的“我管”效能转化成多元主体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效能。
希望检察机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办好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稳妥做好重点新领域探索,凝心聚力,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看护人”,书写新时代赶考路上为民司法的优异答卷。
来源:省检察院办公室
大连市检察院
策划:高鸣雁 王忠贤
编辑:李晗章 校对:马 英
审核:王忠贤 监制:张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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