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资料图】
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具体
运用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具体用途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717.1722 万股,且不低于发
行后总股本的 25%。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轻重缓急拟投入以
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
合计 50,176.47 50,176.47
若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
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
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
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入的时间周期和进度
(一)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 30,068.47 万元,项目规划建设期为 2 年,在项目建设期内
主要完成土地购置、厂房建设、设备软件购置及安装、办公及配套设施建设、完
善人员配置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幅提升偏光片、光学膜片等产能。通过本项
目的实施,公司将能更好地满足市场对新型显示薄膜器件的需求,为公司提供良
好的投资回报和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建设期第 1 年 建设期第 2 年
项目阶段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土地购置
厂房建设
设备安装调试
软件定制开发、实施
人员招聘培训
试运行
验收投产
注:表中“Q1、Q2、Q3、Q4”是指第 1 季度、第 2 季度、第 3 季度和第 4 季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 320113202200184)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320193202209151101)。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的污染物为废气、生活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等,
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后,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符合环保要求。具体环保措施
如下: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裁切、磨边时产生的粉尘及清洁时产生的粉尘,裁切、磨
边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过滤后经 15m 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和排放
速率均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2017)二级标准要求。清
洁时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收集
效率为 90%,处理效率为 95%,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2017)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仅存在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
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当地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污水不会直接进入
地表水体,因此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靠造成影响。
(3)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生产过程中切割时产生的边角料、检测后产生的
不合格品、包装产生的包装废物及废油桶、废机油等危废和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
垃圾等一般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物等对
外出售;废油桶、废机油等危险废弃物经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
处理。
(4)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部分机器设备运转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如空压机、裁
切生产线等,拟对重点产噪设备采取相应措施:①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机加工
设备,并在室内布置,利用墙壁噪声以减少或降低噪声级;②项目合理安排车间
内机加工设施布局,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③对于噪声超标的工序操作
人员将实行劳动防护措施。经过减震、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
境产生噪声影响。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项目旨在建设全新的研发中心,建成后的研发中心将为公司基础研究、应
用研究、产品研发、设备改良等方面的研发活动提供基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将在已有研发资源的基础上进行架构体系升级,并根据研发需求,增购先进
的仪器设备,完善研究中心的设备配备,建立健全研发中心业务管理制度及流程。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可丰富产品种类,提高生产工艺水平,提升产品的
品质,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产
品基础,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建设期为 36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建设期第 1 年 建设期第 2 年 建设期第 3 年
项目阶段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场地租赁
场地装修
设备购置
设备安装调试
软件购置
人员招聘培训
项目研发
注:表中“Q1、Q2、Q3、Q4”是指第 1 季度、第 2 季度、第 3 季度和第 4 季度。
(1)废气
本项目主要从事产品研发活动,不涉及产品生产,在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2)废水
项目研发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
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研发试制过程中,部分加工设备、试验台等机器设备运转过程中会产生一定
的噪声。对重点产噪设备采取相应措施:①选用功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在室
内布置,利用墙壁噪声以减少或降低噪声级;②项目合理安排车间内机加工、试
验台等设施布局,尽可能利用距离进行声级衰减;③对于噪声超标的工序操作人
员将实行劳动防护措施。经过减震、隔声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
产生噪声影响。
(4)固废
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公司一般工业固废有废边角料、废膜材等,通过外售或厂家回收等方式处理;生
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拟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已在相
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已获得必要的环评批复。拟投资项目备案及环评的具体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
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属于需要办理
环评报告的范围,无需办理环评报批手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也
不涉及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因素,无需履行项目备案、核准或者审批手续,无需办理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落实情况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用地依法经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坐落于江苏
省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32-2 号,全资子公司南京翔辉目前已取得该
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苏(2022)宁栖不动产权第 0013777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租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内 S05 号楼整栋、
S09 号楼二楼部分,公司已与南京朝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协议,租赁房
产已取得“苏(2021)宁栖不动产权第 0019076 号”不动产权证书。
五、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发行人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办法规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规定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
理,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人、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
督。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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